中国出入境规定
中国内地出境规定
1、从中国内地出境需提申报的物品清单
根据中国海关规定,以下物品出境时需要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提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A)携带需复带进境单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物品复带进境手续。
(B)可携带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超出需要向海关申报。
(C)携带金银等贵重金属,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D)携带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E)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F)携带中国规定其它限制或禁止出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G)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注意:请尽量不要超出海关的规定,超出部分可能会征税、罚款或没收。
2、禁止从中国内地出境物品清单
(A)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B)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C)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D)各种烈性毒药;
(E)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F)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应检物;
(G)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H)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I)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J)濒危的和珍贵的动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中国内地入境规定
1、入境中国需要申报的物品
(A)中国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下同)的自用物品,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B)非中国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总值超过人民币2,000元的自用物品,超出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C)携带超过1,500毫升的酒精饮料(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超过400支的香烟,或超过100支的雪茄,或超过500克的烟丝,对超出限量但仍属自用的部分,海关予以征税放行。
(D)携带超过20,000元的人民币现钞,或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超出部分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携带需复带出境超过折合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时,旅客应填写两份申报单,海关验核签章后将其中一份申报单退还旅客凭以办理有关外币复带出境手续。
(E)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F)携带无线电收发信机、通信保密机,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G)携带中国规定的其它限制或禁止进境的物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8)携带货物、货样、广告品,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H)申报有分离运输行李,海关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注:请尽量不要超出海关的规定,超出部分可能会征税、罚款或没收。
2、禁止入境中国的物品
(A)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
(B)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C)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D)各种烈性毒药;
(E)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F)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它应检物;
(G)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